2017年4月3日月曜日

日本交流協會長期獎學金(台北事務所採用・碩博士・文組) 準備心得:(2) 備審資料及口試篇

   在第二階段首先是要在筆試放榜後1個月左右時間交出備審資料,包含各式證明書、制式表格問題以及研究計畫。在這一部分我個人的經驗是,制式表格問題的問題因為比較簡短所以多少都會在筆試再問,並且在衍伸發揮,所以不要隨便回答,要想得仔細一點,再把最精華部份寫在書面上;研究計畫的部分依各專長有不同的著重點,就法學而言我認為是研究方向的成熟度,在2015年的面試上我的計畫被嫌太廣,並且羅列過多爭點而使前後關係脈絡不清,讓考官們覺得我的計畫很像是教科書而非論文;2016年我則是用我現行的論文計畫去擴大一點,並跟法律系老師討論,經過初步檢驗後才送出,所以面試時沒被挑大問題。



   在面試方面,我在2015及2016參加交流協會獎學金考試後都用作紀錄,以備落榜時能"攬鏡自憐"。考量"社會現實"以及考生急切,就先分享2016年的面試紀錄。

<2016.10.01>

    一直以來面試都在台北福華飯店舉行,2016年改在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先到地下一樓的文化廳穿堂報到等候。這次我是15:45的場次,不過我大約兩點就到了。等待時間過長的壞處就是心情會一直起伏,只好到外面錦鯉池走一走,還好後還遇到傳說中本來要一起練習的經濟系畢業學弟。 
    時間到時,交協人員會引導到二樓梯間等候。我的入場時間比另一人稍慢。進到考場發現是一間普通大小約30人用的空間,與考官的位置也不會過近。



考場配置:

            B            A

            C     Me    (置物桌)



    一開始先報告研究計畫,如同在學校跟老師練習的樣子,大致上都看著考官流暢論述,不過正面兩位似乎都在利用時間翻資料。



結束後A考官表示先就志願學校提問。

Q: 請對三個志願學校及老師分別說明原因

A: 第一志願的H大是因為想跟N教授,認識是在2年前我代表參加與日本多所大學交流的訪問團,在那時有機會被介紹給N教授認識(實際認識過程有些出入,但這樣說考官比較好懂),而今年初在台北大舉行,與一橋大的交流研討會,長塚老師跟我都有參加;

     T大的部分是現在大學的老師建議;N大是我現在的指導教授推薦。(實際上過程更複雜,但反正不是重點就簡化流程)



Q: 聽說H大好像不可以先跟老師聯絡(しちゃいけないらしい)?

A: 我在決定留學前就與老師認識,並且是經由現在大學的老師告訴我可以跟N教授聯絡才洽詢取得內諾。
(日後與在校留日老師確認,應該是考官搞錯"不用"跟"不能")



Q: 所以是入學確定了?

A: 指導教授的部分確定,不過正式申請是按規定要在11月提出。



A考官繼續表示接下來針對研究計畫

Q: 你的結論有提到要對授權契約做明文化,不過一般而言法學研究是做解釋論,以碩士生做立法論有點難以想像

A: 我的研究方式原則上還是採取解釋論,只是在結論的部分已立法提案作為結論的具體化展現。

Q: 所以還是以解釋論優先?

A: 是的



Q: 然後對於法領域選擇,美國法還是很主流的部分,為何你還是選擇日本?

A: 因為美國法在契約法領域及智財領域都與台灣法有相當差異,法律見解的對照會很複雜;而日本與台灣的法制度在基本架構上很類似,能直接參考、對照、甚至驗證的見解相當多。



Q: 你現在是台北大的碩士生,怎麼不考慮念博士?

A: 這一點我說明一下,台灣的法律研究所也是有區分成既修跟未修,而我不是法律系出身,所以念的是(實質上)未修コース。所以我必須要修70學分左右跟大學部一樣的必修科目,所以能用來研究的時間很有限。

B考官接著提問

Q: 可否再說明一下你畢業後的打算?

A: (如同準備的講述: 進入國際企業後從智財法領域到國際產業的貢獻等)



Q: (這一段很長,大意如下)既然你的志願是要進國際企業的法務部門,那應該是要廣泛了解各國法治,日本與台灣只是很小的部分,就你的研究對象限於台日,對照你的畢業志向,你覺得如何?

A: 老師說的我了解,在現在計畫的階段,我是選擇台灣與日本的法制度來研究,不過未來入學後,會以現在計畫的主題、依據指導教授及其他老師的建議與指示,在碩士論文的規模範圍,廣泛的蒐集、整理各問題相關、可參考的文獻見解。



Q: 你的研究計畫有一些錯誤,日語能力沒問題嗎? (日本語は大丈夫ですか。?!!) 

A: 我雖然通過N1,不過現在、未來成為研究生、院生,都會繼續改善寫作方面



C(推測為交流協會代表)提問

Q: 你寫到如果沒有獎學金,在台灣畢業後就要去工作,那留學就要放棄?

A: 暫時必須放棄,不過就長期目標而言,還是想把這份研究計畫完成。



Q: 你已經是碩士生為何還想到日本念碩士?

A: 就像剛剛說明的,我現在前三年都是在上課比較多,真正可以研究的時間不超過1/3。到上學期為止已經修滿學分(単位取得),現在開始就是全部都在研究。所以雖然我現在的碩士論文也是以專利法的相關議題研究,不過研究範圍就比較小,所以希望以法學專門研究者的身分把這個研究計畫實行。



Q: 照你現在的進度應該是哪時要畢業?

A: 最晚是明年6

Q: 那你現在已經碩士快要畢業,就像你寫的如果加上研究生就是要再三年,也就是出社會晚三年,關於這點你怎麼想?

A: 所以能拿到全額獎學金我才可以繼續研究,這份獎學金是我現在能延續研究計畫唯一的方式,希望可以給我這個機會。

Q: 那你就少了三個月,這樣真的能達到嗎?

A: 其實我現在已經完成的部分,就是前三年在必修學科跟研究課之外另外找出時間來做的,如果我現在更努力、更提高效率的話,我相信或許明年三月或是可能二月就可以畢業。
     (後記: 實際上我的論文是在律師二試後的10月底著手,17年3月初完成口試本,3月底口試   
               完成!) 


A考官接續話題

Q: 你現在論文開始寫了嗎?

A: 現在正在進行中

Q: 大概完成多少?

A: 1/3左右

(三考官點頭貌似覺得可行)



C: 那面試就到這裡。



出了考場只覺得從頭被嫌到尾,至於回答得好不好其實也沒啥特別的感受。不過反正就算沒考上今年也是最後一次了,就當作是日文學習的驗收吧

最終結果: 獎學金錄取, 入學H大法學研究科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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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的部分或許對於"結果主義者"沒啥參考價值,而已經"受験直前"的考生也建議看到這裡就好。不過今年認識許多人都是第一次就考上,也不乏許多是大學應屆畢業上榜,因此還是提供我的初次考試經驗,給各位當作負面教材。

<2015.09.19>
    第一次到福華,地圖上看到福華飯店位於兩個捷運站中間,不確定距離遠近,所以就提早出門。9點就已經在善導寺站旁的麥當勞吃早餐。本來想待到10點,但座位旁的McCafe旁出一隻蟑螂,覺得很噁所以立即起身提前往福華移動。
   到了以後先報到,然後被告知直接在報到室休息至口試時間前5分在前往客房層的面試場。另外,也被告知面試不得攜帶任何資料。其實注意事項裡有寫,但因為之前得到的兩分心得都寫可以帶書面所以我才沒注意到,還好因為畫了圖表所以自己對報告內容也加深印象。

  面試在客房改成的試場進行,客房裡床鋪移除後擺上L型的桌椅,受驗者坐在中間不靠桌的椅子上,三位考官坐在外圈。(現在想起來,比起交協台北事務所的試場真是超級壓迫!!)

   正前方的是較年輕、體型較壯的考官、左前方是一位長得很像Legal High邪惡所長的中年考官、右側則是身形較瘦的年輕考官(應該是交流協會代表,一開始我以為是專門來計時的人XD)
    一開始進行研究計畫報告,雖然不用書面,但除了因為緊張有一點不流暢外,算是順利完成。

接下來就是最大難關,前方的兩位中年考官開始針對研究計畫提問,而且是講評混雜在提問當中,加上出於緊張,導致一開始的2,3個問題,我都需要請考官再重解釋一下才能開始回答。



    首先被問的是,我的題目範圍很大,所以請我解釋一下如何研究? 我就回答了三大問題主軸。考官就請我再解釋,我就依報告的順序解釋三大問題分別是授權契約的典型化、明文化;授權契約的繼受問題;國際法領域對智慧財產授權之限制。考官接著說這樣我報告的內容與書面有些出入,應該把主軸明確表達在書面報告裡。
    接著就問我最想研究的問題是哪一個,我回答的是授權契約的典型化,因為在日本特許法修正及債權法修正時都有提出來討論。考官就說他瞭解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然後忘記是我的哪個回答還是報告裡有提美國及德國,中年考官就問我美國跟德國的制度,而我解釋到一半時他就說他是好其為何單舉美國及德國為例,我就回答因為在台灣的學說中德國與美國說是兩大多數。回答到這裡其實我有點緊張,覺得問題比想像中深入,口語文法上也有些錯誤或不流暢。
    接著,前方考官繼續問,他說我的引註有很多日本文獻,但有掛在當頁註裡的只有一兩個,那其他文獻的關聯性是什麼?我就回答有些引註是先行研究中用到的引註,有些是因為都是相同或相似的見解,所以文中只註記一個為代表。另外我也補充現在看的文獻只是在台灣拿得到的部分,因為想全面的考察而想到日本留學。
考官聽了感覺很滿意,就進行另一個問題。他覺得台灣的知財領域應該比日本更偏向美國說,那日本有什麼參考價值。我就回答,就結構來說台灣跟日本的法律體系比較類似,美國不須立法就可以以判例為法律基礎。考官就回答就法制度而言是如此,但學說與法解釋上台灣似乎比較偏美國學說。我就回答台灣跟日本的國情類似,而且台灣跟日本都是吸收外國學說後導出結論,所以日本的見解與論理方式在台灣也能夠實行。
    到此為止學術部分就結束,開始問報名表上相關的問題。首先被問到的是我有寫藉由到事務所實習感受到日語在實務界的重要,考官就請我舉例。這題剛好我有準備,因此我就敘述平常在事務所有專門日語翻譯的工程師,但有天他請假而臨時人需要翻譯文章,因此當時只學半年日文的我就邊查字典便努力地完成翻譯,而印象深刻。
  考官聽了都很滿意,但接著中年考官一開口,果然是大刀。他指出我在報名表寫父母「勇退」是什麼意思,我就回答是比通常情形更早退休。他就說這麼字不是這個意思,而是指位高權重者卸任的意思,他說我這樣寫會讓人感覺很像想表示什麼?我雖然很錯愕,因為這個字是我查了字典才用的,但我不想跟他爭論,所以就趕緊邊露出抱歉地微笑邊解釋我只是把意思弄錯了很抱歉(“勇退爭議”詳見後述),中年考官就笑一笑表示沒關係。
     接著左側考官突然提問,讓我有點吃驚(XD),不過他問了父母師長對於我去留學的看法這種千年考古題,我當然流暢地回答他們都很贊成,尤其父母是師專出身,很支持我能夠自力取得獎學金,既能經濟獨立又能繼續學習。
  最後中年考官又出怪招,他說我的書類與表現看起來很「真面目」,還加強地問了一句真面目ですよね?”我的日文程度當然聽得出「真面目」同時具備「認真」的正面意涵與「嚴肅、古板」的負面意思,所以聽他這樣問就反射性的微笑起來,他似乎看出我懂得這個雙關語,也笑了出來,我馬上回復鎮定,回答他勉強する時はもちろん真面目にします。他就笑笑的點了點頭。而前方的考官就宣布面試結束。
  我一邊走出房間時想說會不會是只有我提早被趕出來,關上門後看到隔壁兩三個考生也同時出來,才安心不少。


勇退について(15.09.19追記)

    我當下只想逃離那個話題所以直接認錯,但我事後再次確認,我的用法應該比較接近主流線上字典的意思,只有wiki的解釋比較偏向中年考官的說法。但…又不是要去日本念語言學(就算是也不建議爭論),跟日本人(而且還是面試官)爭論日文字義沒什麼實益~ 

畢竟以前在外文系也有老師很著重中文上稱呼他人”小姐”是非常低俗的用語。不過認識到連Yahoo辞書都不一定完全正確,也算是上了一課。


以下是各家字典的解釋:

Yahoo辞書コトバンク

















Goo辞書

 

Weblio類語辞書
 
 

  





↑↓
Wiki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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